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(記者申鋮)記者12月19日從財政部了解到,山西省、青海省自2026年1月1日起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。
離境退稅,是指境外旅客離境時,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商品退還增值稅的政策。全國符合條件的地區(qū),經(jīng)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后,均可實施離境退稅政策。
財政部當日表示,山西省、青海省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,就其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方案向財政部、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備案,經(jīng)審核,予以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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